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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的注意事项, 禁忌及意外处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2-03-30 16:40:02

灸至阴穴,上述症状复现,且较前严重,并伴胸闷,呼吸困难。自述外阴亦肿,排尿困难。既住无过敏史。予服中药六剂后,症状消失
   例二巩××,女,28岁,1998年12月19日初诊。右侧口眼歪斜1日。诊断:周围性面神经麻痹。(西医诊断:右侧周围性面神经麻痹,颅外段)。治则:疏风散寒,化痰通络。治法:1.背部膀胱经走

罐。2.面部常用穴浅刺,留针30min,每日1次。3.艾条温和灸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各20min,每日1次。操作:患者仰卧,取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艾火距皮肤约3cm,局部觉温热为度,每穴各灸20min。
   12月22日,针灸已2日。右侧耳郭水肿,以耳轮为甚,微红,非凹陷性,无疼痛及瘙痒。考虑为艾烟过敏,停灸,余治同前,次日耳郭水肿消失。12月28日,取下关、地仓、颧*s,每穴各灸20min,一日2次,艾火距皮肤约8~10cm,局都觉微热。1999年1月4日,右侧面颊部水肿,不红,不热,左侧无异常,四肢无水肿,查尿常现无异常。嘱停灸,余治同前,未再出现水肿及其他异常反应。
患者对青霉素、鱼类食物均有过敏史。
 
  (三)灸疗中毒

   灸疗中毒,多见于用药灸条施灸。
   1.原因因药灸条中大多含有雄黄,点燃后可形成砷的烟气,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导致慢性甚至急性砷中毒。
   2.临床表现一般于灸疗过程中或灸疗之后,出现流泪、咽痒、呛咳等症状,随之发生流涎、头晕头痛,乏力、心悸、胸闷、气急。严重者可有恶心,腹部阵发性绞痛,冷汗淋漓、吐泻交作等症。
   3.预防方法砷中毒问题应引起医患人员重视,应用时要做好防护工作,限制用量(每次不超过半支),对孕妇、过敏体质者禁用;对长期应用药艾条的医患人员做砷的常规检查。为了彻底防止砷中毒,应研制开发不含砷的药灸条。
   4.处理方法停有药灸条治疗,症状轻微者,一般予可采用绿豆汤送黄连素。以200g绿豆煮成500g汤剂,黄连素6片,每日分3次送服。症情重者应送医院治疗。

   艾灸的其它注意事项

   1、施灸后当天需避风寒,保持情绪平稳,饮食素淡为宜,切忌生冷厚味。
   2、大饥大饱、劳累醉酒、情绪不宁时不宜施灸。
   3、施灸后不要立即用冷水洗手或洗澡。
   4、施灸后,要喝比平常量多的温开水(不能喝冰水),以帮助排出体内的毒素。
   5、施灸后,会发热、口渴、上火、皮肤瘙痒,有的还会起红疹、水疱,有疲倦、便秘、尿黄、出汗、牙痛、耳鸣、阴道不规则流血、全身不适等现象,一般不要惊慌。这个时候,可以艾灸足三里穴引火下行,还可以多喝水,必要时停灸或隔天施灸,很快这些症状就会消失。若症状持续,可至医院专科处理。
   施灸过程中如感觉太热,可适当将艾条抬高散热;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属正常现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凡属实热症,阴虚发热者不宜用艾灸,颜面部、大血管处、孕妇腹部及腰骶部亦不宜施灸。中医提倡冬病夏治,虽然艾灸一年四季都适用,但在三伏天做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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