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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传统文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3-05-13 21:07:12

中国哲学在唯物观点发展的同时,辩证思维的发展也相当早熟和丰富。五行说在体现出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因素的同时,又认为水、火、木、金、土虽互有差异,但它们绝非孤立存在,而是以“相克相生”的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着,这种既有差异又有联系的思想正是辩证法思想的萌芽。春秋以后,孔子讲“辨惑”,老子讲“观复”,庄子讲“反衍”,《易传》讲“通变”,荀子讲“解蔽”,都具有辩证法的含义。从老子开始,中国的辩证法进展到“对立统一”这一基本规律的认识上,“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反者道之动也”(老子:《道德经》),都一再反映

了老子哲学的辩证思维体系。《易传》作者深观变化,肯定对立统一是天地万物运动的普遍规律,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重要命题,精辟地论述了转化的原因在于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周易正义·系辞上》)。虽然先秦诸子对变化规律都有不同程度的认识,但《老子》、《易传》的系统阐述,无疑奠定了中国辩证思维的理论基础,并对后世辩证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扬雄继承先秦思想家的辩证观点,讲“反复”最为详尽:“阳不极则阴不萌,阴不极则阳不牙”(《太玄经·玄擒》)。而在玄学之风里吹出的反复之论,则有了一股保全人生的气息:“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安其位者危,不忘危者安”(《老子指略》,见《王弼集校释(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97页),佛教的加盟,进一步使中国固有的辩证思维传统与佛教中蕴含的较为精致的思辨因子相融会,促使了宋明以后中国哲学辩证思维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宋邵雍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了“一分为二”的提法;张载提出“一物二体”的辩证思想,认为事物的变化原因不在其外部,而在其自身的阴阳二气的对立统一,达到了一定的历史高度。明末清初方以智、王夫之以“合二为一”与“一分为二”的哲学命题,集中了我国两千多年来辩证法思想的丰富内容及其精髓。王夫之全面论述了“一”与“二”的关系,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合二为一”是“分一为二之所固有”(《周易外传(卷5)》,《系辞上传》第十二章。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02页),“静即含动,动不舍静”(《见思录·外篇》,见《见思录·俟解》,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版,第36页);同时认为事物自身的发展是一个由渐变到突变的过程,“方动而静”,“方静而动”(《见思录·外篇》,见《见思录·俟解》,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版,第36页),对立的双方互为包含、互为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到极点才开始转变。王夫之将我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思维推向了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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